3月7日,全国*协委员、复医院院长徐丛剑提交了一份《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允许未婚女性保存生育力的提案》。
徐丛剑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面临着生育率下降、老龄化加剧等问题。同时,由于教育水平提高、就业压力增大、恋爱结婚难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女性错过了最佳生育期,导致不孕不育症患者数量增加。
他建议,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允许未婚女性进行生育力保存(冻卵)、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以满足她们的生育需求和权利。这些特定条件包括:年龄超过30岁或35岁;有强烈的生育愿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风险等。
徐丛剑认为,这样做有利于鼓励适龄人群积极生育,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保护未婚女性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地位;有利于促进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和规范。
徐丛剑并非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