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火灾,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结合济宁市兖州区实际,制定年消防监督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抽查时间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组织方法
(一)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日常消防监督抽查。
(二)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期间,视情组织消防监督抽查。
(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组织消防监督抽查,定期公布抽查结果。
四、抽查范围
(一)火灾高危单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半年、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年进行1次系统性的监督检查。
(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三)一般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一般单位检查数量不得低于检查总量的50%。
对有违法记录或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抽查指标
(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10%。
(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5%。
(三)对高层建筑应当制定年度专项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四)年度受到1次(含)以上处罚的单位应当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六、抽查方式
每月27日前生成下月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对火灾隐患相对突出的行业领域制定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临时工作任务,生成专项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七、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普通员工等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灭火和应急疏散准备充分。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兖州消防救援大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信息公开和结果运用
兖州消防救援大队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定期公开检查结果。
年4月济宁市兖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抽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抽查结果
1
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办公楼
机关
不合格
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兖州第九加油站
企业
合格
3
山东省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兖州汽车站
企业
不合格
4
济宁市兖州区薛庙小学
事业
未检查
5
济宁市兖州区长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
不合格
6
济宁市兖州区天勤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
不合格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兖州油库
企业
不合格
8
济宁市兖州区心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古玩城)
企业
未检查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企业
不合格
1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兖州第十三加油站
企业
合格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兖州兴隆文化园加油站
企业
合格
12
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
不合格
13
济宁市兖州区博物馆
事业
不合格
14
济宁市兖州区万家福超市
企业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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