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割指”的老板真黑心
打工少年手指卷进机器,三根手指严重受伤,植皮修复需要1万多元,截肢仅需1800元,陪同就医的老板选择了截肢。昨日,在武汉打工的17岁少年小陈呆望着失去了三根手指的右手潸然泪下。(《武汉晚报》1道)竟然还有如此黑心的老板,简直是耸人听闻。员工工作中出了事故,就是工伤。老板首先应竭尽全力救护受伤员工,为其提供必要医疗条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再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进行补偿和安抚。现在员工的手指明明还有保留的可能,可其却因心疼费用而坚决要求员工“弃指”,这是何其的残忍!手指对于劳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倘若失去了这几根手指,小陈日后生活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是对这一事故应担负责任的老板,就是一素不相识者都会希望其能在最大程度上保留手指,可老板却为何如此铁石心肠呢?“割指”和“保指”之间有数千元的医疗费用之差,正是这数千元使老板动了心,觉得与其花大价钱保全员工手指,不如出点小钱,将其“斩草除根”。在其看来,员工的一截手指还不值区区数千元。而其这种行为就是把员工的身体当成了赤裸裸的商品,觉得多少钱就可以换多大一块,哪还有一点人情味!现实生活中,这样的黑心老板比比皆是。一些老板大叹买棺材比买药便宜,其又哪里将员工的命放在心头。在其看来,出了事故,员工死亡了只需赔偿区区几万元,而倘若是伤了,住进了医院,那花的钱可就不好说了。于是出了事,其可以拖延着不去抢救,员工死亡了毫不在意,甚至在心中庆幸:幸亏是死了呀,要是“半死不活”的多麻烦。这简直残忍至极!对于这样的老板,我们只能问一句:倘若用几千元换你一根手指;用几万元换你一条命,你愿意吗?但如果仅仅用良心和道义标准来进行谴责,对于这样铁石心肠者来说是无济于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的良知丧失殆尽,其心目压根就没有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而就是用金钱来衡量自己的得失。因此更需要一种制度上的约束。而在小陈的遭遇中,如果我们的制度更加完善,恐怕老板也不会如此利欲熏心。假若有关的劳动保障法规更加科学和富有人情味,对于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更加清晰明了,小陈“割指”和“保指”,职能部门给予老板的处罚有明显区别,前者的处罚力度远高于后者。同时对恶意不救的行为狠狠打击,恐怕老板会不惜血本救护员工。现实有时就是这样的残酷,如果制度无法约束的话,道德的力量也往往有限。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约束,对于老板类似黑心举动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劳动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