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公布了国家医保局经商银保监会答复全国人大代表高莉提出的“关于‘不孕不育症’辅助治疗纳入国家医保提高人口增长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指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同时,在诊疗项目方面,我们将指导各地,立足‘保基本’的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表示,我们将进一步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政策,努力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保障水平。
另外,关于代表提出探索建立孕育保险制度的具体建议,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指出,“近年来,银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新型健康保险产品,着力推动健康保险服务能力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当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针对‘不孕不育’辅助治疗的保险产品,将‘不孕不育’辅助治疗的检查检验费、药品费、治疗费、胚胎移植手术费及‘不孕不育’辅助治疗导致的部分危重疾病、辅助生殖并发症等纳入保障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医疗负担,满足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健康保障需求。”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指出,我们将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大力支持健康保险发展。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与服务,根据“不孕不育”患者健康特点、治疗周期、医疗需求等,开发设计针对性的健康保险产品,切实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高莉提交了一份关于“不孕不育症及辅助生殖技术”诊疗纳入国家医保,提高人口增长的建议。
报道称,据《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中国不孕不育发病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到12.5%~15%。随着环境污染、生育年龄推迟、生活压力加大等原因,不孕不育夫妇人数不断增加,不孕不育患者成为不容忽视的群体。
“不少患者来自农村或者中小城市,到大城市、省城治疗不孕不育症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给本来已经背负着沉重心理压力的患者又带来经济负担。”高莉代表指出,在治疗过程中,除了患者夫妇要面临身体、精神压力之外,还要忧虑高额的治疗费用。根据患者不同情况及难易程度,费用相差较大,有的多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不孕不育症及辅助生殖技术,不属于疾病治疗的范畴,我国没有明文规定对此实施补助需要自费治疗。目前已有些省份探索性地对特殊群体,如‘失独家庭’等接受ART助孕予以适当补贴。”高莉建议,将不孕不育及辅助生殖技术诊疗相关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范畴;探索建立孕育保险制度,将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孕不育患者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保障其生育权利、增加生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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