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国对女性的权益保护,从正视她的平等地位开始,如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写道,“妇女在*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那么之后的多项法律法规,体察女性的生理弱势地位,设置多重特别保护,无疑是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更进一步发展了。
大律君精心整理了有关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并特别制作《女性权益保护指南》,希望每一个女性得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遇到困难都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
女性权益保护指南
单身/独立个体
当女性单身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时,她和其他人一样享受法律赋予的基本人权:生命权、自由权、人格权等等。同时她作为女性,又享受着一些其他“优待"。
01不得遗弃女婴
尽管现在已经年,但遗弃女婴,尤其遗弃不健康女婴的新闻仍不时有所闻。
既然选择生育,就要负起责任。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遗弃女婴涉嫌遗弃罪,如果符合故意杀人的要件,还有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
02性自由
女性拥有性自主权,这是终生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有特别保护,不论该幼女是否自愿,只要知道其不满十四周岁,都构成强奸罪。
03教育权
有一类情节常常在电视剧中上演:为了弟弟有更好的生活,姐姐不得不辍学打工,放弃上学机会。艺术源于生活,故事并非虚构。在过去,女性常因家庭贫困或性别歧视而不得不放弃学业,这严重侵犯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不让女性上学,或者以性别为由给女性上学设门槛都是违法的。
2
女性权益保护指南
恋爱/婚前
两情相悦时男方今天送花,明天送包,七夕还有“”红包,各奔东西时男方却翻脸说“红包”是借款,礼物当归还。
分手前还要倒打一耙?还有没有王法了?!
有!赠礼是男友交往过程中用于表情达意、博取欢心的常见方式,双方互赠的鲜花、首饰、服饰,以及特殊节日的红包,在法律上通常被认为是赠与合同的一种。这些礼物通常具有小额、不易保值、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特点,一般无需返还。
但是,对于购房、购车等大额赠礼,这体现了双方想要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景,这种赠与则有很大可能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最终无法结婚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方应当返还。
02婚前买房
传统观念要求男方结婚买房。但随着婚姻法的改革和女性经济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女性倾向于在婚前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既有安全感,未来还可投资变现,一举两得。因此在观念逐渐转变的今天,了解房产归属有关的法律知识,能极大保护女性自己的利益。
但是房产认定需要综合出资方、婚前婚后、有无还贷等多种因素来判定,难以一言以蔽之。
03非婚生子同样受法律保护
单亲妈妈举步维艰,狠心渣男却想当甩手掌柜?
不!可!能!法律教你重新做人!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享有同婚生子同等的权利,男方需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直至其成年。
3
女性权益保护指南
婚姻(结婚/离婚)
01夫妻个人债务
丈夫瞒着妻子在外乱投资或因*博背负巨额债务,妻子:人在家中坐,债从天上来???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可知,是否是共同负债,主要看(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妻子能证明丈夫在外投资的利益没有用于共同生产生活,则属于个人债务,无需帮丈夫还债。
关于*博负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博、吸*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违法活动所负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
02夫妻之间具有抚养义务
“扶持相助,同心相守”是缔结婚姻的美好愿景,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既是道德所要求的,也是法律所规定的。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如妻子患有重病、残疾,经济困难等,丈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03婚内强奸
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对于感情破裂、处于非正常婚姻关系存续状态的夫妻,婚内强奸可以构成强奸罪。
04离婚财产分割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换句话说在婚姻存续期间你的财产是我的,而我的财产也是你的。
当然,离婚时还要考虑具体情形和过错程度调整分配比例,但是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如果女方是家庭主妇也不用担心会“净身出户”,法律保护虽然没有经济收入,但为家庭做出贡献的家庭主妇们的合法权益。
05妇女财产补偿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实际生活中,虽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但如果女方在照顾子女、家庭付出了更多义务,按照给予补偿的原则,女方可在离婚时请求男方做出相应补偿。
06离婚赔偿
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如果丈夫有下列五种法定行为:“(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其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女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女方身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07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继承法》第7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妇女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08出嫁的女儿可否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和《妇女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所以出嫁女儿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4
女性权益保护指南
生育
01女性有不生育的自由
如上,国家鼓励生育,也同样给予女性选择不生育的自由,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之处。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同时女方单方面选择不生育子女,不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
02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条法律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不符合伦理道德,也容易影响女性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于女性而言,这条法律在于保护,而绝非禁锢。因此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03产假,必须的!
女性十月怀胎,需要充分休息来弥补身体损伤,而新生的宝宝也需要母亲的陪伴。
为保证女性休产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性产假进行了细致的规定。除了98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如难产、多胞等),女性职工还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并且我国产假实行强制允许制,即只要女性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就可以无差别地享受这一福利。
04孕期不得辞退女职工或降低其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否则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05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策,体现对女性的关照和尊重。
生育津贴依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策而定,对于符合生育*策的家庭,可以享受到产假、医疗、补贴等福利。现如今,随着生育*策的放开,二胎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5
女性权益保护指南
反家庭暴力法
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
下面为大家全方位解读反家暴法以及科普家暴包括哪些行为?
01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特殊保护对象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02遭遇家暴如何维权
(1)就近求助。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报警。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报警求助,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拨打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如果受伤,还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3)要求公安机关告诫施暴人。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如果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5)寻求临时庇护。如果被迫离家出走的,可以到*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
(6)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如果起诉,可以要求法院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7)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请观看全国妇联推出的动漫微视频: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为您解疑答惑。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并积极寻求帮助!
全国妇联:建议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做好涉家暴案件登记
近日,“反家暴”成为多位代表委员